北京:确保老年人氧气需求量和医院用氧安全******
寻找氧气
表盘上的黑色指针又向左偏了不少。
2022年12月28日早上,北京老年医院氧气站工作人员闫治忠照例检查设备,他看见,液氧罐储量表上,指针指向了0.4吨。前一天上午10点35分,这个数值还是6吨。
闫治忠立即打开备用液氧罐的阀门,以支撑当天在院患者对氧气的需求。一天5.6吨的氧气使用量,意味着医院剩余的氧气只能撑24小时。闫治忠立刻联系了供氧公司,下午,新一批液氧将被送进医院储罐。
这些高3.5米、直径2.5米的罐子保持着零下183摄氏度的低温,盛放着淡蓝色的、液体状的氧。经过汽化升温,它们会变成气态氧,成为维持人类生命的必需品。
刚刚过去的12月,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株不断传播,中国各地新冠感染人数激增,医疗机构的氧气供给面临严峻挑战。国家卫健委于2023年1月5日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提到,重症患者多在发病5-7天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可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人工给氧是改善缺氧状态、维持血氧饱和度、支撑生命的重要手段。
北京市卫健委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12月17日-28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急诊接诊人数从626人增加到最高1176人,增长率为87.9%。12月19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急诊接诊378人,急诊留观床位使用率为10%,而在30日,急诊接诊1356人,留观床位使用率100%。
大约就在这段时间,据杭州日报报道,12月26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急诊总量达1552人次,12月19日-26日一周的时间里,两个院区的急诊人数分别增加了146%和61%。据《齐鲁晚报》报道,12月24日以来,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急诊科接诊人数较去年同期增加四五倍,大部分都是新冠感染者,重症患者人数明显增多。
这一时期,医院对氧气的需求飙升,各电商平台的家用血氧仪、制氧机也出现断货情况,北京线下门店的氧气罐、氧气袋开始脱销。
北京一家氧气维保公司的负责人王方表示,“元旦前,北京很多医院都出现了需氧量急遽上升的情况,想马上改造设备和管道不现实,得赶紧做临时性补充。”他最近接到北京9家医院的供氧管道临时改造订单,这些医院分布在北京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大兴区。
“我从业9年了,从没经历过这种情况”
“滴滴滴……”在北京某医院一间重症病房内,刘爱萍的心电监护仪红灯闪烁,屏幕上血氧饱和度一项,数值显示73%,远低于医学认定的成年人血氧饱和度的正常数值——95%。
85岁的刘爱萍和女儿女婿住在一起,是这个三口之家第一个新冠抗原检测呈阳性的人。高龄叠加了高血压、冠心病等基础疾病,她的病情发展迅速。
2022年12月23日,刘爱萍持续发热、呼吸不畅,女儿陈华打120得知,“至少需要等待(救护车)4小时”。她开车带母亲前往离家最近的三甲医院,途中,刘爱萍已呈现出缺氧的相关症状,口唇发紫,呼吸急促。
陈华记得,电子导航设备不止一次发出提示:“附近有救护车经过,请注意避让。”即将抵达时,她看见整条马路几乎塞满私家车,交警在医院门口指挥交通,5辆救护车正排队进入院门,行驶速度缓慢。
刘爱萍被急诊科接诊后,直接转入重症病房。老人吸了3小时氧,血氧饱和度升至85%。“医生说再来晚点,命可能就没了。”陈华感到后怕,说自己拿着医院单据的手一直在发抖。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急诊科医生陈凯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老人抵抗力差,发烧温度没有年轻人高,再加上对缺氧反应迟钝,出现沉默性缺氧。送医时被诊断为重症、危重症的几率很高,第一时间给氧可以缓解缺氧症状,赢得最佳救治时间。”这位医生补充说,“不只是老人,青中年群体也会出现缺氧状况,大多数人感觉到缺氧就会立刻就医,医院的氧气供应就面临挑战。”
元旦前,12月30日,记者走访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急诊大厅的椅子上还坐着几名中年人,他们正在一边输液,一边吸氧。
“那段时间,医院每天的用氧量都在5吨左右,达到日常用量峰值的两倍以上。储量6吨的液氧罐,以前供氧公司3天送一次就够用,那时要一天送一次。”北京老年医院总务处处长董文洲回忆,2022年12月17日前后,他已经感觉到医院用氧需求量特别大,总务处的日常工作之一就是负责医院氧气设备设施的运行和管理。
“一天用5.6吨的氧气,我从业9年了,从没经历过这种情况。”闫治忠说,北京老年医院氧气站的24小时值班人员从一个人增加到两个人。除了不定时巡查减压阀和管道氧压外,闫治忠和同事还要给急诊科运送氧气钢瓶。
12月30日上午8点半,记者在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看到,急诊大厅和走廊里挤满平车床、轮椅,输液的患者或躺或坐,走廊仅能容一人侧身通过。墙面临时贴了很多挂钩,每个挂钩上都挂着两到3个输液袋。有的患者通过床头墙体上的氧气口进行吸氧,有的患者则是自带氧气钢瓶,一边输液一边吸氧。
患者陶小英是在2022年12月24日上午到达宣武医院急诊科的。此前,这位感染新冠病毒的老人突然晕倒在卫生间,被家人送到医院。老人的外孙女记得,挂完号以后,护士说预计要排队两小时以上,等重症患者抢救完毕才能见到医生,当时,急诊大厅里找不到一张空椅子。
平车床和轮椅已经租不到了,租赁处围满了人。“我不知道设备什么时候还,也不知道有几个人能还。”工作人员正一遍遍地解释着。
5小时后,陶小英见到了医生。经测试,她的血氧饱和度为92%。她进行了肺部CT检查,查了血常规。医生判断,老人有沉默性缺氧,轻度肺炎。
陶小英还有高血压、冠心病和胃病,但当时医院已经没有病床可住,也没有吸氧位置和呼吸机可用了。医生建议老人回家吃药、吸氧、监测血氧饱和度,如果数值还掉,再送医院急诊。
陶小英回家了。她的外孙女打开手机地图,以“医疗器械”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按显示结果依次打电话询问。晚上8点,这个姑娘终于买到一只10升装的氧气瓶。
“吸氧后姥姥血氧饱和度升到98%,我的心也落地了。”她说。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急诊科医生陈凯回忆, “12月20日以来,急诊接诊的大部分病人都需要吸氧,医院的设备、呼吸机、氧气袋根本不够用。我建议他们去外面购买制氧机和氧气袋,但是线下药店抢不到货,网上有货发不出来,帮不上忙,我也觉得很崩溃。”
2022年12月26日,记者电话联系到位于北京西北旺一家医疗器械店的店主,他正在客户家里给氧气瓶补气,这个他头一天下午送过来的14升的氧气瓶已经空了。
“还剩两个氧气瓶,如果现在定,可以给你留一个,但不敢保证。”店主介绍,他的医疗器械店每天采购100个氧气瓶,一上午就基本卖完。
与此同时,在北京广安门的另一家医疗器械店里,氧气瓶已经卖完了。“早上一开门,人就到店里面抢,这个点啥也没了。我不知道明天能不能订到货,厂家也缺货啊,晚上再问库房那边能给我多少。”店主说。
12月26日,记者查看了各大电商平台制氧机的销售情况,多款制氧机都显示“缺货”状态。鱼跃京东自营旗舰店里的21款制氧机均显示无货,欧姆龙京东自营旗舰店里的23种制氧机均已售罄。同样地,淘宝平台的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中原本共有4款制氧机在售,但是26日上午10点,已经搜索不到制氧机相关产品。12月29日早上8点,记者走访了北京6家医疗器械售卖店,其中有5家店的血氧仪和制氧机均已出售一空。
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抢到制氧机的经验:“提前1天加入购物车,看准抢购时间,提前3分钟进入等候,距离开售时间还有1分钟时,反复进入付款页面,如果显示无货不断换地址刷新尝试。”也有网友发帖称自己连续抢购3天都没有抢到制氧机,只能购买氧气袋,到附近的药店充氧气后给家人使用。这些社交平台上也出现了很多求助帖,表示需要住院,询问哪家医院可以收治新冠病毒感染的老人,哪家医院的急诊可以吸上氧气。
需要吸氧的患者增多,管道内的氧压可能达不到正常数值
元旦前的一个上午,闫治忠拿着氧气站的扫帚,不断清扫两台“汽化器”管道上的冰凌子。液氧的汽化温度是零下183摄氏度,需要吸氧的患者多,大量低温液氧不停流入两台汽化器,管道结冰速度变得更快。闫治忠只有不断除冰,才能保证供氧设备的正常运转。
在北京老年医院西南角的这片空地上,伫立着两个容积为5立方米的液氧罐,液氧罐周边是硬邦结实的土路,四面都安装了铁栅栏。根据现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液氧贮罐周围5米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
以两个液氧罐为起点,延伸出8条管道,淡蓝色的液氧通过汽化器,以气态进入供氧主管道,再经过两级减压,抵达医院科室和病房的氧气出口。在终端,医护人员可根据患者的需要调节氧气流量。
总务处处长董文洲在医院微信工作群里发了一条倡议:医用氧气的使用量很大,需要吸氧的患者尽管吸,在确保治疗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可吸可不吸的患者就别浪费,紧着重症患者来。
北京老年医院的供氧系统是以液氧罐供应为主,氧气钢瓶供应为辅。董文洲介绍,北京大部分医院都采用相似的供氧系统。液氧供应系统由医用液氧罐、汽化器、减压装置组成。供氧公司通过液压槽车将液氧运输到医院,存放到医院的液氧罐中。液氧转化成气态后,通过氧气管道输送出去。
液氧罐中的氧是经过压缩的,汽化进入主管道后,氧气压力较高,需要用调压阀进行减压。董文洲进一步解释,液氧罐的压强是0.84兆帕,经过两层减压后,输送到病房的氧压通常在0.45兆帕左右。患者骤然增多后,吸氧量增大,分流的氧气口多了,管道内的氧压就达不到正常数值。“以前50个人需要吸氧,从液氧罐输出到各病房的氧压可达到0.4兆帕,现在是200个人需要吸氧,氧压可能掉到0.1兆帕,患者就吸不到足够的氧气了。”
2022年12月29日,北京一家氧气维保公司的负责人王方告诉记者,在北京使用液氧罐供氧的医院里,氧气是不缺的,他接触的医用氧供应商都在24小时不停工地生产。“一些医院面临的问题是氧气管道氧压不足,这算是历史遗留问题。”
记者了解到,液氧的生产原理是将空气分离成氧和氮。第一步,将空气冷却到大约零下200摄氏度,空气就会变成液体(空气中氮气含量78%,氧气含量21%,其他气体含量1%)。第二步,把液体升温至零下195摄氏度,液氮蒸发,剩余的就是纯度超过95%的液氧。液氧经过慢慢升温会分离出杂质,转变为可供临床医疗使用的医用氧气。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2012”,医院供氧系统只要满足15%的在院患者吸氧就符合设计要求,以前需要吸氧的患者主要集中在急诊、病房和手术室。近期,多家医院需要吸氧治疗的患者比例远高于15%。此外,医院输送氧气的管道口径可能也满足不了这么高的需求。王方举例,“比如从液氧罐出来的氧压是0.8兆帕,供氧管道太细的情况下,到达病房时的氧压可能都不足0.2兆帕。”
王方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销售医疗器械和安装供氧系统。“近期北京很多医院都遇到了供氧需求大的挑战,想马上进行彻底大改造是不可能的,只能寄希望于临时性改造。”
此外,王方表示,每天要接五六十个电话,全是咨询氧气设备的,几天下来,自己“嗓子都冒烟了”。他说,跟厂家订购一台液氧罐的货期是1个月到45天,安装一台液氧罐又需要至少一周的时间。“液氧罐和氧气钢瓶等设备的生产厂家,因为员工相继感染后无法及时返岗复工,生产量和运力都很吃紧。”
据王方介绍,北京有一小部分医院依然采用变压吸附制氧机制氧。这种制氧机工作的基本原理是压缩空气、提取氧气,电耗较大,优点是随取随用。但是王方估计,使用这套设备的医院,缺氧情况会更加严重。
他解释,医院一般配备两台变压吸附式制氧机,每台制氧机最大输出量大约在每小时20-80立方之间。这样的输气量平时可以满足患者吸氧,一旦吸氧量增加,现有的制氧机设备满足不了患者需求,临时采购设备也来不及。“只能想办法增设液氧罐或氧气钢瓶,购买外供氧气。”
氧气系统的应急改造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
2022年9-11月,北京老年医院重新设计和铺设了氧气管道。董文洲说,医院上一次铺设氧气管道是在2003年,距今已有近20年时间。
“如果没有这次改造,我们可能也供不上氧了。”这位总务处长想起来有些后怕。“毕竟我们是一家老年医院,冬季又是老年病的高发期,这些老年病患更容易出现缺氧症状,对氧气的需求量更大。”
相较于以往一条管道供全院的供氧系统,北京老年医院现在是一栋楼使用一条管道,急诊、重症病房等重点科室的供氧管道更独立,由液氧站内分气缸处单独接出,确保供氧量和氧压力。
这家医院原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氧气管道的接驳,董文洲解释,此前医院执行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氧气维保公司的工人一直没能进院施工,因此只是铺设了管道,并没有和液氧站进行接驳输气。“新十条”发布后,他估计用氧“高峰”很快就会出现,“必须抓紧接驳”。
2022年12月25日,医院启用了备用氧源,暂停了液氧设备,全力接通新管道。早上10点到晚上10点,医院用光了预先准备好的300多只容量40升的氧气钢瓶。董文洲说,这次改造,使医院此后再没出现供氧紧张的情况。
“缺氧会死人的,万一送氧不及时,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据董文洲介绍,北京老年医院日常存放40个容量40升的氧气钢瓶,近期,这个数字临时改为80个。
“储存这么多氧气瓶是很危险的,氧气是强助燃剂,遇到明火可能会引起爆炸。”董文洲表示,增加储备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办法。通过了解近期住院患者的情况,他担心没有备用氧气,无法应对突发状况,“只能让工人加紧巡防确保用氧安全”。
12月23日,68岁的北京市民张国华开始发高烧,体温降不下来。儿子把父亲背到医院,医生诊断后,让老人坐在输液室,用氧气钢瓶吸氧。父子俩看到,医院工作人员不断把蓝色钢瓶运进输液室走廊和大厅,周围每个患者都在吸氧,一只氧气钢瓶一般是两个人共用。
两天后,这家医院的氧气短缺了,张国华换了一家医院就诊,“这次没有椅子了”。儿子买来折叠行军床给父亲躺,自己靠在墙边站着陪护。
12月20日以来,王方已经完成了北京9家医院供氧管道的临时改造项目,这是他从业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事。据他介绍,氧气系统的应急改造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有的是对供氧管道进行临时改造,有的是增加液氧罐或氧气钢瓶的存储量。
“到年底了,工人都奔着回家去了,留都留不住。”王方把公司其他几个跟氧气无关的项目都停了,凑出18个人。
“这些临时性改造主要集中在急诊和重症病房。”王方举例解释,临时改造的第一个办法是更换大流量调压阀,过去医院氧气管道最大输出量是每小时20-40立方,而近期,医院急诊的用量基本已达每小时80立方,更换大流量调压阀可以提高氧气管道的氧压,压力大了,让氧气输送量更大。
对更换大流量调压阀也无法满足患者吸氧需求的科室和病房,王方和工人设计了另一种方案,在走廊里增设几只高1.5米、容量175升的液氧罐,每只液氧罐储量200公斤。
“这样大小的液氧罐方便工人来回搬运。”王方说,利用液氧罐在病房供氧端口往氧气管道里面输送氧气,再加上液氧罐端口的氧气输送,这样的氧气输送量基本可以满足患者需求。
针对快速增多的住院患者,许多医院的病房都在临时增加床位,王方和工人还要为这些突然出现的床位增设临时性的吸氧装置。
“原来病房只放两张床,现在变成6张床,都需要吸氧,我们要把现有的氧气口一分为三。”王方和工人将“一分三氧气终端转换器”插入墙上原有的氧气口中,“原本只够1位患者吸氧的氧气口,现在可以实现3位患者同时吸氧。”
近期,还有一些医院为提升医院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扩容医疗资源、满足患者的住院需求,会将神经内科等科室的病房改造成新冠重症病房。其中,有部分病房因为此前没有吸氧需求,往往并未接通供氧系统。王方会为其增设小型液氧罐汽化供氧系统,加装调压系统,安装临时管道,直接供氧气到病房。“这样的临时改造能让工作人员少推一些氧气钢瓶,也减少医护的工作量。”
王方称,最近,一家位于北京的医院联系他,表示变压吸附制氧机满足不了医院氧气的需求量,想买3只储量6吨的液氧罐。但液氧罐的生产周期太长,王方只能跟厂家协商,从别的买家手里高价抢到一只液氧罐现货,元旦前一天,液氧罐安装完工。
据王方介绍,这些应急改造,只是特殊时期的临时之举,待疫情结束、医疗业务恢复正常时,应对非常时期采取的临时改造会恢复原样。
2022年12月28日,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重症救治服务能力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组织对老年人等高风险人群发放血氧夹,鼓励各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氧气灌装服务,方便居民居家氧疗。
12月30日,辗转不同医院吸氧的张国华,已经去离家最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吸氧。
针对当前的疫情形势,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在采访中表示,“从2022年12月起,全国发热门诊就诊量进入快速上升阶段。到12月下旬和2023年元旦时,急诊量进入高峰期,急诊高峰意味着重症救治的高峰也同步到来。春运之前,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也已经迎来感染高峰。”
高峰之下,淡蓝色的液氧供不应求。近日,一志愿者团队发起了制氧机漂流计划,通过线上登记的方式,对接拥有闲置制氧机的人和急需吸氧的患者,把“氧”传给更急迫、更需要的人。
这几天,北京老年医院氧气站里,闫治忠的巡防工作还在继续。“确保用氧安全是我们每天都要做的事,但是现在压力已经缓解很多了,我心里不再那么紧张了,踏实多了。”
(文中陈凯、王方、刘爱萍、陈华、陶小英、张国华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陈晓文并摄 来源:中国青年报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