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人民币汇率“六连涨”折射中国经济向好预期******
本报特约评论员
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虽有狂风骤雨,更有辽阔深邃和澎湃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并切实用好我国经济发展的多方面比较优势和有利条件,继续夯实“稳”的基础,持续增强“进”的动能,在更周全的“稳”与更高质量的“进”良性互动中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经济定将不断焕发新气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2023年开年6个交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走出“六连涨”,进入6.7元区间。1月9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6.8265,创下2022年8月22日以来新高,调升647个基点。当日离岸、在岸人民币盘中双双收复6.8元关口。1月10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6.7611,再次大幅上调654个基点。这轮自2022年11月开启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反弹回升,至此已累计上涨超6%。
从去年末到今年开年至今,人民币汇率走出了一波反弹回升行情。2022年底以来的人民币汇率大幅反弹、境外资本流入持续增长,充分反映了国际金融市场坚定看好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近期,得益于稳增长政策显效,经济活动加快恢复,给予我国资产乃至人民币汇率更多溢价,人民币汇率得以在一篮子货币中走势领先。不仅是汇率市场,在经济复苏预期的支撑下,全球投资者对人民币资产更是表现出极大热情。展望2023年,国内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对人民币汇率将构成强有力支撑。
消费正在回暖,中国经济企稳反弹明朗。去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不小的困难挑战,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稳固,疫情仍是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因素,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应当看到,这些问题是前进中的困难挑战,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
在刚刚过去的元旦小长假期间,全国各地烟火气升腾、百业回暖。相关部门的数据作出了有力的说明——元旦假期全国铁路日均发送旅客较去年11月份增长109%;国内旅游收入265.17亿元,同比增长4.0%;新年首日,全国营业影院数量创下近10个月以来的新高;“2023全国网上年货节”首日,全国网络零售额452亿元,比去年年货节首日增长了6.5%。
尽管疫情并未完全结束,但生活正在被一点点焐热,消费正在加快回暖,传递出中国经济向上向好的积极信号。面向崭新的2023年以及更长远的未来,只要我们内心笃定,充满信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中国经济这艘巨轮就一定能够逆风而上、奋楫扬帆,在向上、向好、向着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稳健前行。
宏观政策是推动经济恢复、企稳向上的重要保障手段,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激励工具。2022年我国综合施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组合式手段并举。中国经济航船能在外部风浪的多轮冲击下保持平稳运行,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持续强化政策联动,一系列宏观政策靠前发力、精准有力、形成合力,不断巩固经济回稳向上的基础。经过应对内外部各种冲击挑战的实践,宏观调控举措更加丰富,政策储备工具更加充足,各方面准备更加充分。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2023年要适度加大政策扩张的力度,提高政策效能,更好发挥财政撬动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强调“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今年货币政策力度要够,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投向结构要精准,尤其要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强调“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坚持系统观念、做好统筹兼顾,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就能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虽有狂风骤雨,更有辽阔深邃和澎湃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并切实用好我国经济发展的多方面比较优势和有利条件,继续夯实“稳”的基础,持续增强“进”的动能,在更周全的“稳”与更高质量的“进”良性互动中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长期向好前景的中国经济定将不断焕发新气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